欢迎来到苏州李晓栋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苏州李晓栋律师网 >媒体报道

律师介绍

李晓栋律师 李晓栋,男,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学士学位,在工作中不断研究学习,执业以来,主要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债务追偿、婚姻纠纷、民间借贷。李律师乐于助人,诚信服务,愿为各界朋友提供法律帮助,李...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晓栋律师

手机号码:13041440990

邮箱地址:794263130@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510473536

执业律所: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6号财富大厦18楼

媒体报道

“黑白合同”危害甚大

据多家媒体报道,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黑白合同”的不正常现象,甚至引起了高层的关注。而作为建筑行业中人,笔者对此是深有感触的。

所谓“黑白合同”,就是指建设单位搞虚假招标,除公开签订的合同外,私下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强迫施工单位垫资带资承包、压低工程款。对施工单位来说,这意味着在工程款能否收回、能收回多少均是未知数的情况下,就要仓促上马。但建设单位却抱着“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心态,乐得“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结果,往往是施工单位乖乖就范。

在一些地方,这种办法似乎成了建筑行业的“行规”。本来,通常意义上的行规,是指行业成员应共同遵守的一种约定,这种约定也许是不成文的,但却是在行业立足必须遵循的底线。一旦有违反行为,轻则为同行所不耻,重则会破坏整个行业的市场生态。而签订“黑白合同”,对建筑单位来说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招投标凭的是实力和优势基础上的公平竞争,这个游戏规则被打破后,建筑市场必然会出现畸形。简言之,谁垫资高、预算价低,工程就给谁。于是大家随意降价,无序竞争,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同时,遗留的债务问题也十分严重。一家国家大型建筑企业以垫资3000万元的代价承接了某房产工程,完工后建设方迟迟不能付清工程款,使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达半年之久。若是接每个工程都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后果可想而知。

如果建筑市场“黑白合同”成为普遍现象,建筑企业所面临的将不是如何发展的问题,而是生存问题。据统计,到2002年,全国建设单位累计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达3365亿元,约是当年建筑业总产值的20%。在我看来,“黑白合同”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设方自恃“奇货可居”,摆出一副“欠债者是爷”的姿态,以至行业内流行甲方“给钱看心情”一说。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之下,个别的玩空手道的不法之徒,以小小的皮包公司即能让大建筑公司陷入困境,这样的事例不是时有发生吗?产生“黑白合同”的原因关键是建筑业市场不够规范和完善。也许,这是建筑行业发展必然要经历的阶段,但我们总是应该想办法少走些弯路才好。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041440990

联系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6号财富大厦18楼

Copyright © 2021 www.yzq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